[试管怀孕] ..隔壁老王的精子帮圆亲子梦 试管婴儿为啥判男人有抚养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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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-18 11:23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最近临海法院一离婚判决引起热议,讲真案情并不复杂。
2009年双方结婚;
因男方生育能力问题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2013年底,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有了孩子;
2015年7月,女方起诉离婚后法院驳回。
2016年女方再度起诉,2017年11月7日临海法院一审判离,孩子归男方抚养。
法院判决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原因有两点:
1.法庭考虑到的因素有“孩子跟父亲生活了将近三年,对现有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较为熟悉; 2男方丧失生育能力等。
看到这里,真是感叹法官唔易做,这样的隐私内容要写进判决书里,也是要慎重考虑。
男人也不容易,离个婚还要把自己最不想让人知道的隐私公之于众。
生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。
这个孩子判给男方,没错呀,为什么?
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《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》司法解释的意见: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,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,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《婚姻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这个孩子本来就是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,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。 既然是婚生子女,现在这个孩子已经4岁了,父母离婚,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?
根据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,子女抚养权的确定:
3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,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,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予优先考虑: (1)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; (2)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; (3)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;
男方无生育能力且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两条男方都符合,法官判决合情合理,没错,吃瓜群众也可以散去了....

沈阳星辉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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