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坐月子] 古代妇女孕期和产后有哪些饮食禁忌?

[复制链接]
查看: 738|回复: 0
宝妈知道

145

主题

145

帖子

741

积分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741
发表于 2020-8-17 11:31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孕期和产后,母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,饮食调养有着重要意义。关于产后饮食宜忌的问题,清朝单南山《胎产指南》云:“新产之后,禁膏梁,远厚味,食粥茹蔬,乃切务也。”

他还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:如刚分娩后不久,毋令食牛、羊、猪、鹅肉、鸡子、面物,虚人难消化;毋食梨、凉粉、冷菜、凉药、冷水、豆类等寒凉壅气之品,防止血块凝结;毋多食胡椒、艾、酒,血块虽得热流通,新血亦不宁,防崩漏;诸如枳术丸、香砂丸等药物,也须谨慎使用,以防温燥之性,重损新血。这几个方面的要求,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
妊娠期,母体脏腑经络之血注于冲任经脉,以养胎元。此期母体多表现阴虚阳亢状态,因此应避免食用辛辣、腥膻之品,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,可进食甘平、甘凉补益之品。如孕早期宜食清淡易消化饮食,对妊娠恶阻孕妇应避免进食油腻之品,可食用健脾、和胃、理气之类食物。

孕中期胎儿生长发育较快,宜加强滋补。 和 妊娠后期由于胎儿逐渐长大,影响母体气机升降,易产生气滞现象,故应少食胀气和涩肠类食物如荞麦、高粱、番薯、芋头等,为防止或减轻水肿,应采用少盐或低盐饮食。

饮食的禁忌。孕期饮食禁忌,是指怀孕期间孕妇应忌食或尽量避免食用对胎儿不利的饮食物,又称“忌食养胎”。《时病论》说:“清肠之槐花,去寒之姜、桂,利湿之米仁,……皆为犯胎之品,最易误投,医者不可不敬惧乎”。根据饮食物对胎儿的不同影响,归纳起来,主要有活血类食物活血类食物能活血通经、下血堕胎,故孕期应忌食。这一类食物主要有桃仁、山楂、蟹爪等。

如《本草纲目》说蟹爪“能堕生胎,下***。” 、滑利类食物滑利类食物能通利下焦,克伐肾气,使胎失所系,导致胎动不安或滑胎,故应避免食用。这一类食物主要有冬葵叶、苋菜、马齿苋、茄子、荸荠、慈菇、薏苡仁等。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说慈菇“功专破血、通淋、滑胎、利窍”。

大辛大热类食物此类食物不仅能助生胎热,令子多疾,并可助阳动火,旺盛血行,损伤胎元,故孕期避免食用或忌用。这一类食物主要有肉桂、干姜、花椒、胡椒、辣椒,以及生姜、大蒜、羊肉、雀肉、鳗鲡鱼等。

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说花椒“多食动火堕胎”,说胡椒“多食动火燥液,耗气伤阴,破血堕胎,……故孕妇忌之”,鳗鲡鱼“多食助热发痛,孕妇及时病忌之”等。

酒类饮料酒类饮料,特别是烈性白酒,为纯阳之物,能助火生热,消胎气,影响胎儿生长发育,甚则导致胎儿畸形,故孕期应忌酒类饮料。 以及其他有关食物。其他食物如昆布、麦芽、槐花、鳖肉等,因昆布能软坚化结,麦芽能催生落胎,槐花能堕胎等,故孕妇也应忌食。

孕妇产后,瘀血内停,不宜进食酸涩收敛类食物,如乌梅、莲子、芡实、柿子、南瓜等,以免不利恶露排出;亦不宜进食辛辣发散和渗利小便类食物,以防加重产后气血虚弱。

中医学认为,“产后必虚”。产妇多表现阴血亏虚,或瘀血内停等症象。另一方面产妇还要以乳汁喂养婴儿。因此,产后的饮食原则应以平补阴阳气血,尤以滋阴养血为主,可进食甘平、甘凉类粮食、畜肉、禽肉和蛋乳类食品,慎食或忌食辛燥伤阴、发物、寒性生冷食物。

[文献]正如《饮膳正要》所说:“母勿太寒乳之,母勿太热乳之,……乳母忌食寒凉发病之物。”《保婴家秘》云:“乳子之母当节饮食,慎七情,调六气,养太和。

因母强则子强,母病则子病,故保婴者必先保母,一切酒、面、肥甘、热物、瓜果、生冷寒物皆当禁之。”总之,古人对孕乳期的饮食是甚为重视并严格要求的。

总之,产后多虚寒,饮食宜温,过食生冷不利于气血恢复;产后多阴血虚,亦不可过食辛辣温燥及烟酒,以免伤阴耗气;产后不可盲目进补,要在中医指导下辨证施补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